2025寻乌公开选调19人!5月6日—7日报名
导语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现决定开展2025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5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现决定开展2025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
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县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含县城教师和各类定向委培生)。乡镇中小学教师(不含幼儿园)的报考范围详见选调岗位表(附件1),医护人员(不含编制备案制人员)仅限报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岗位。教师调离教育系统后不再保留中小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纳入新单位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聘用在管理岗。
(二)公共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社会关系清楚,无违法违纪行为。
2.资历条件:2020年4月30日前参加工作,原则上在现单位工作3周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4月30日)。近5年(2020—2024)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档次。报考人员具有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经历且已转为事业编制的,其服务时间累计计算。
3.年龄条件: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选调岗位、名额、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能在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登记备案的自主招聘人员。
6.事业编制科级领导干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此外,考生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选调程序
选调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试用、调动。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7日。
2.报名地点:寻乌县人社局(行政大楼402室)。
3.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寻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招录(聘)、选调考试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与报考证明同底)、党员证明材料、林业、财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凡发现参加选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选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查,对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者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因选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改报其余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分值设置考试总分100分,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
(四)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5年5月9日;
2.笔试时间:2025年5月10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分值: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列为面试对象。笔试内容为综合分析和写作。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不足1:2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考生全部入围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5年5月16日;
2.面试时间:2025年5月17日;
3.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分值: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列为考察对象。面试方式和内容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等能力。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考察人选,末位同分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入围。
(六)考察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方面,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工作表现和心理素质。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建议(人岗相适度不高或者综合表现差的,考察组可提出取消该选调岗位人选的建议),报县人社局研究决定。
(七)公示拟选调人员须在原单位公示3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经调查认定影响调动的,取消选调资格,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人员。
(八)试用公示期满,选调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选调人员进行3个月试用。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因试用不合格产生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拟选调人员是一线教师的,待本学期结束后进行试用
(九)调动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5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寻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招录(聘)、选调考试同意报考证明
3.学科目录专业汇编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19日
2025年县总医院公开选调总会计师公告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县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含高中教师及各类定向委培生)。
(二)公共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社会关系清楚,无违法违纪行为。
2.资历条件:2020年4月30日前参加工作,在现单位工作3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4月30日)。近5年(2020—2024)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档次。报考人员具有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经历且已转为事业编制的,其服务时间累计计算。
3.年龄条件: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内,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内。年龄计算方法为:4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选调岗位、名额、具体条件
1.寻乌县总医院总会计师1名,编制落在寻乌县人民医院。县总医院总会计师实行年薪制,聘任期内年薪由县总医院发放,年薪额度定为县人民医院书记、院长年薪的60%。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会计、审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从事财务、会计、审计专业技术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截止到2025年4月30日),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金融、税收等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能在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登记备案的自主招聘人员。
6.事业编制科级领导干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此外,考生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选调程序
选调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量化考核、考察、公示、试用、调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7日。
2.报名地点:寻乌县人社局(行政大楼402室)。
3.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与报名表同底)、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技术工作满5周年的工作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凡发现参加选调者与职位所要求的选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查,当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时,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分值设置总分100分,面试分占60%、量化考核分占40%。
(四)面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5年5月16日;
2.面试时间:2025年5月17日;
3.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分值:面试总分为100分,按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列为量化考核对象。面试内容为公务员结构化面试题型,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量化考核对象(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五)量化考核考核时间:2025年5月20日,考核地点:人社局402室。量化考核总分40分,直接计入总成绩。考核对象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量化考核评分标准为:
(1)工龄得分(封顶10分)。工作每满1周年得1分,以入编时间(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初始服务时间)起算。工作7个月及以上不满1年的,计0.5分,6个月以下的不计分。
(2)学历学位情况(封顶8分)。根据考核对象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情况,在职教育本科学历5分、全日制本科学历6分,在职研究生学历7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分的标准计算得分。
(3)职称情况(封顶4分)。按副高职称4分标准计算得分,中级职称不计分。(4)年度考核情况(封顶10分)。根据考核对象近5年的年度考核情况,按1次“优秀”档次2分,其他考核档次不计分。
(5)表彰奖励情况(封顶8分)。根据考核对象参加工作以来获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党委、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综合性奖励情况,分别按8分、6分、5分、4分的标准加分;该项得分可以累加,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2个以上级别奖励的,取最高级别奖励进行计分。根据面试分加量化考核分所得总分,按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入围考察人选,末位同分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入围。
(六)考察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方面,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政治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心理素质。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建议(人岗相适度不高或者综合表现差的,考察组可提出取消该选调岗位的建议),报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委研究决定。
(七)公示拟选调人员须在原单位公示3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经调查认定影响调动的,取消选调资格,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人员。
(八)试用公示期满,寻乌县总医院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选调人员进行3个月试用。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因试用不合格产生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拟选调人员是一线教师的,待本学期结束后进行试用。
(九)调动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寻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招录(聘)、
选调考试同意报考证明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寻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寻乌县总医院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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