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 |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寻乌县公安局 办理岗位:公安窗口 联系电话:0797-2830895 岗位职责: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予以许可(批准、救助、奖励等)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批准、救助、奖励等)的决定,并根据业务流程业务办结 |
办结 |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寻乌县公安局 办理岗位:公安窗口 联系电话:0797-2830895 岗位职责: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予以许可(批准、救助、奖励等)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批准、救助、奖励等)的决定,并根据业务流程业务办结 |
预约 | 【预约电话号码】 0797-2852055 |
申请 | 【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寻乌县公安局出入境 接收地址:寻乌县公安局群众服务办证大厅 【申请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络、信函提交:时间不限 |
受理 |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寻乌县公安局 办理岗位:公安窗口 联系电话:0797-2830895 岗位职责: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全部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
实人认证 | 不需实人认证 |
办理进程查询 | 办事对象可通过电话查询办理进程 |
办理结果 | 港澳通行证,证件有效期为10年,未满16周岁的公民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 |
送达方式 | 港澳通行证能在10个工作日内,由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中心制好后,通过邮政速递EMS到付方式寄到申请人留下的收件地址处。 |
到窗口次数 | 无需到窗口 |